企业不依法支付高温津贴的,
劳动者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或投诉,由具有
管辖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依法维护
劳动报酬权益。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
工资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