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时候如果发现对方有
转移财产行为,那么另外一方可以向法院
起诉,主张对方存在转移
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从而要求对方在分割财产时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在日常的生活之中,如果发现了对方转移或者是隐匿财产的,应该及时制止并且保留相关的
证据,以备
诉讼的时候证明。对于房屋等
产权归属,如果有怀疑的,可以尽快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去查询相关的信息,以防万一的,还可以做异议登记,防止在一方不知情时将房屋转卖他们。如果是其他财产的也可以向法院
申请财产保全,可以在提起
离婚诉讼之前或者同时即申请保全。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