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可以处理
共同财产,而放弃财产的协议是
当事人自愿签订,并且有
民事行为能力,不违反
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就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
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