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超过银行同期同类
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不受法律保护。公民与公民、公民与
法人、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款统称为民间借贷。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
贷款利率的四倍。同时,利息不得计入本金计算复利,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利滚利”,超出的部分利息和复利不受法律保护。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全文》
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
出借人请求
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