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协议应当具体区分成立和生效,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完全自愿的前提条件下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从签字之日起成立;但是,
离婚是要式
法律行为,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履行
离婚登记手续,离婚才能完成,因此,只有经过
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离婚协议,才能发生
法律效力。
2、男女双方去民政局
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需要向民政部门提交离婚协议书,民政局在办理过程中会将离婚协议书存档,一般只要是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离婚协议,就是长期有效的。在拿到
离婚证之后,若双方没有再对该协议进行变更的,那么离婚协议书一直都是有效的。
3、离婚协议中关于
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
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
发生纠纷提
起诉讼的,人
民法院应当受理。
4、男女双方
协议离婚后一年,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
欺诈、
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
诉讼请求。
5、如果是通过协议离婚,且已办完了
离婚手续,当事人任何一方不能反悔。但是,如果任何一方在一年内因履行协议发生争议而诉至法院的,法院应予受理,但经审理查明订立协议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应当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如果一年后才诉至法院,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