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
民法典的规定,
起诉离婚的被告只有一个,所以原告向法院提交的
离婚起诉书一般是两份。
起诉应当向人
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
当事人。
2、人民法院应当在
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
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