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
刑事逮捕拘留到最后的
判刑,所需要的时间一般是七个月左右,但因为这期间会有各种各样的情况出现,所以在特殊情况下也许时间会更长。对此法律没有统一规定,因为不同案件侦破难度不同,需要的时间也不同。
二、【法律依据】
《
刑事诉讼法》第208条,人
民法院审理
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
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
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
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