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负有责任的医生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2、尚不够
刑事处理的,依法给予处分。
3、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
4、
情节严重的,可以
吊销其执业证书。
5、但是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
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
赔偿责任。
6、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发生
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
警告; 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
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够
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其执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