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除非认定你们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也就是有法定可以判决
离婚的理由,法律规定法定可以判决离婚的理由,法律规定的法定
离婚理由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实施
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的、
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两年等。如果没有上述理由,然后在庭审过程中,有较好的表现,一般不会判离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
离婚诉讼。
人
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2.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
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