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
劳动者受雇于劳务公司或者总包公司,并且受该单位管理,从该单位按期领取
劳动报酬,那么伤者与该单位之间形成的便是
劳动关系,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应通过
工伤认定程序,享受工伤
赔偿待遇;
2、如果伤者受雇于包工头,而包工头是从总包公司、分包公司承揽的工程,那么在发生伤害事故时,伤者虽然与该总包公司、分包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依据法律规定,该总包公司、分包公司应承担
用工主体责任,即仍应承担伤者的工伤
赔偿责任。
3、如果是由个人
承包的工地,或者是公司临时雇佣的劳动者,在该公司从事相关临时性工作,那么在工地受伤的话,双方应属于
劳务关系,伤者应以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
纠纷为案由,依据
人身损害的相关标准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