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要提供必要的报案材料,主要是书面材料。
报案时提供的材料如下:
1、
身份证明材料
(1)个人报案的,请提供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
复印件;
(2)单位报案的,请提供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单位信息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以及单位法定
代表人的
授权委托书;
(3)受委托人必须是了解案件情况的
公司负责人或案件直接
当事人。
2、报案材料
请写明控告案情的基本情况,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后果和涉案企业、人员的基本情况,报案材料须有单位的印章或报案人的签名。
3、基本
证据材料
在控告
经济犯罪时,报案人应当提供基本的证据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并在复印件上写明“本件由本公司(本人)提供,与原件相同”,注明提供的时间并签字盖章。
4、其他情况
如果报案内容所涉及案件已向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其他公安机关提
起诉讼、仲裁或控告,应将有关机关的受理或处理意见提交
经侦部门,并在报案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