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公司可以对外
签订合同。
2、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一旦经过
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
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
总公司的
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
经营权。而合法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形式就是分公司对外可以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
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的商事活动。
3、总公司
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快捷、充分地以分公司的形式对外开展业务,从而达到总公司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因此,分公司以其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基于其合法经营权已经得到法律的认可,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只需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