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特定的事由一般是不允许
改姓改名字的,而且改了以后非常麻烦,各种证书上面都需要重新更改,十分不便。所以尽量还是不要改名字。更改姓名所需材料:
1、本人申请(
未成年人由父母写申请),用A4纸、钢笔书写,注明“
改名后,所有法律责任及后果由本人自己承担”
2、工作单位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到社区盖章)(未成年人读书的由学校盖章)
3、未成年人父母双方需携带
身份证、
结婚证(或
离婚证及
离婚判决书/协议书)、小孩出生证
复印件到现场签字
4、年满16周岁的需要出具无
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本人要到场采集信息
5、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满足以下理由:
(一)被
收养的小孩;
(二)小孩申请由乳名改为大名的;
(三)妇女原冠夫姓需要去掉夫姓或因
结婚需要加冠夫姓的;
(四)僧、道、尼还俗,由法名改为俗名的或因出家由俗名改为法名的,
(五)经生父母双方同意,
离婚后一方要求为小孩更名的;
(六)名字文字字义或发音与习俗相冲突或粗俗不雅;
(七)与人事、学历或其他重要档案姓名不一致的;
(八)其他认为理由正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