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止
探望权的
起诉方式:
(1)一般需由原告向被告住所地的人
民法院起诉,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
(2)子女不愿意被探望,探望对子女产生不良影响,探望人对子女有
侵权或
犯罪倾向的;
(3)探视方对子女的道德形成有不良影响等的,直接
抚养方可以起诉中止探望;
(4)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
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