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的进行维权,维权途径有:
1、行政维权
通过
专利管理机关调处
专利权纠纷,较之
诉讼来说,手续简便,方式灵活,况且专利管理机关有一批既有较强专业知识,又熟悉法律的执
法人员,所以处理起来直接快捷,有利于纠纷的尽快解决。有的
侵权人为了拖延时间,随便找个理由,向专利局提出撤销专利权或向
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无效请求,这时人民必须中止案件的审理,等待专利局或
复审委员会的结果。所以案件有时一拖就是几年,产品从畅销都变成不好销。但是作为专利管理机关,在分析请求人提出的
证据以后,认为
证据不足的,可以不
中止审理。所以对于实用新型及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通过
行政处理更显其优势,当然经过专利管理机关调处后,
当事人不服,也还可以向人民。
2、诉讼维权
向人民,通过
诉讼程序解决是一般解决
民事纠纷的办法,其长处在于人
民法院的判决、调解书具有直接的
强制执行效力。但是通过诉讼解决专利纠纷,也存在着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如
专利侵权纠纷往往涉及专业技术问题,要请专家咨询,请专家鉴定评议,所以,诉讼时间经常拖得太长,当事人耗尽精力,也不利于
专利技术的实施利用,尽快转化为生产力。
维权方法
1、
收集证据、核查事实
一项专利权是否被他人侵犯,首先要查明是否有已构成
侵权的事实,这些事实完全要靠证据来证明。因此,及时、全面地收集有关证据是非常重要的。证据主要是
物证和
书证。
物证——主要是侵权产品。侵权产品是十分重要的证据,而且它的取得也并不困难。
书证——一般应包括两个部分:
其一,证明
专利权人有专利权,如:专利证书、
专利申请文件、专利实施许可或专利权
转让合同书等;
其二,证明侵权方实施了
侵权行为,如:侵权方与他人的订货合同或转让合同、销售发票或销售产品说明书,技术对比文件等等。
2、侵权
警告通过收集证据、核查事实,认为侵权成立的情况下,可以在提起
专利诉讼前向侵权方发侵权警告。
侵权警告一般应写明以下内容:
(1)专利权人的专利号,专利的主要权项内容;
(2)对方的产品或方法侵害了该专利权,希望中止或禁止对方制造、销售和使用的行为;
(3)希望对方于何时就此作出答复;
(4)如果对方不作答复,专利权人可能采取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