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再次分割财产的时效,要根据再次分割财产的原因决定。如果是一方
当事人对
协议离婚中的
财产分割后悔的,其再次分割财产时效为一年,如果是发现有一方当事人在离婚时具有侵害
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大多,其
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发现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根据生效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
子女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