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亲属的
精神损害赔偿,是死者亲属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从遗产的含义来看。根据法律相关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
著作权、
专利权中的
财产权;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从法律规定中可以明显看出,死亡赔偿金并没有包含在所列举的遗产范围内。
2、其次,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来看。死亡赔偿金是
受害人死亡后
赔偿义务人支付受害人
近亲属或
法定继承人的
财产损失,而遗产是在公民死亡前就已经存在的属于公民的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在公民死亡前并不存在,其并不属于公民的
个人财产。正是由于其不属于死者遗产,
债权人不能对死亡赔偿金
主张权利。
3、最后,死亡赔偿金并不符合遗产的
构成要件。虽然两者都是因为公民死亡才产生,但死亡赔偿金是在公民死亡后才产生的,并不属于公民的遗留财产。针对遗产,公民可以在生前
立遗嘱予以处理,但是公民在生前无法也不能立遗嘱处理自己的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