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
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
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
刑法规定的精神并非鼓励肇事人逃逸,而是鼓励逃逸者积极投案。确切地说就是,在
交通肇事后,首先鼓励肇事人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从而获得认定为
自首并在较大程度上从宽
处罚的“宽大处理”,这是法律给肇事人提供的第一次“机会”。
3、如果肇事人逃逸,浪费了这次“机会”,法律就鼓励逃逸的肇事人自首,虽然以较重
法定刑为基准进行处罚,但仍可通过自首获得一定程度的“宽大处理”,这是法律提供的第二次“机会”。如果肇事人再次错失良机,仍没有
自动投案,那么,在被查获归案后就没有“自首”这一法定从宽处罚情节;如果案件存在“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节,那等待肇事人的将是更严厉的惩罚。
4、所以即便肇事人系
酒后驾车,在肇事后最有利的选择仍是及时自首,而并非先逃逸、待酒精浓度下降到无法测出之后再自首,因为酒后驾车是酌定
从重处罚情节,逃逸是法定
加重处罚情节,酌定情节对
量刑的影响一般小于法定情节,肇事人为了逃避“酒后驾车”的酌定从重情节而造成“逃逸”的法定加重情节,可谓“得不偿失”。况且,即便肇事人逃逸,仍可根据其他
证据认定其为酒后驾车,这样一来,量刑时既要考虑逃逸情节,又要考虑酒后驾车情节,对肇事人自然会判处更重的
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