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驾照在
实习期高速出意外认定职责:
(1)初次获到
机动车行驶证后的2年内为实习期。
(2)在实习期内,以下几种车辆不能行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
机动车;带有牵引挂车的机动车。
2、实习期行驶人在高速公路发生意外,陪驾人员承受职责:
(1)实习期行驶人行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途发生道路交通意外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调查证实的实习期行驶人的
交通违法及犯错,认定意外职责。
(2)如果有
证据证明陪同的行驶人逼迫实习期行驶人违逆道路
交通安全法律、
法规和机动车安全行驶要求行驶机动车,导致交通意外,陪同行驶人应承受意外相应职责。
(3)对于尚不构成
犯罪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限定,对陪同人员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罚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职责。
3、新手单独上高速
处罚:机动车行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行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即行驶证正本“初次领证日子”之日起的12个月内)实习期被延长的,“初次领证日子”之日起的24个月为实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