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房屋所在地法院审理。
2、《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解除遗赠
扶养纠纷由本条规定的人
民法院专属
管辖: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
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
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
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
相邻关系等引起的
物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