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
辞职申请和《
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2、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
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您的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
3、您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4、
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
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5、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可以到
工资结算日发放您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