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
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需要按照
当事人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以后再多生育一个子女,增加三倍征收,以此递增。
2.如果非婚生育和非法
收养子女,那么则需要按照子女的数量处以
处罚,依照违法超生育子女的标准征收。
3.如果是因为实施了非医学需要,因为婴儿性别而进行人工终止妊娠或谎报婴儿死亡、买卖、遗弃、残害婴幼儿违法生育的,依照违规多生育子女社会
抚养费征收标准的二倍来征收。
4.如果是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而没有取得生育许可证,却生了子女的,按照当事人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来进行征收。
5.如果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却没有达到规定的再生育年龄,而提前生育子女的,每提前一年依照当事人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四十来进行征收。未满一年的,则依照一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