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借条出具时间: 年 月 日 ( 说明:1、为了保障使用者的权益,建议借条使用者在根据自身需要删减借条内容时最好在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 2、借条应由借款人亲自填写并签字确认。如有担保人,担保人也应签字确认; 3、出借方应注意
诉讼时效起算的问题,由于借条约定还款期限,2年的诉讼时效从还款
期限届满起算; 4、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能超过同期
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5、公民间的借款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6、依据我国《
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从本金中。利息预先从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
计算利息。 7、借款人、担保人的身份证
复印件应由本人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