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
入职协议书,现在有些企业在为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并不签署
劳动合同,而是同其签署一份入职协议。这份协议简单规定了入职时间、
工资报酬、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等事项,也需要双方签字盖章,算是一种简易合同。所以,对于那些内容单一的入职协议之类的简易合同,实质上缺少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必备条款,并不具备
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合同概念,所以对于仅有简易合同而未全面约定双方
权利义务的,属于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但是经过双方签字盖章的,就具备了
法律效力,可以当做证明
劳动关系的
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