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
高温补贴标准: 1、天津职工月平均
工资为5265。 2、天津市高温津贴按日计算、按月发放。 【历年天津高温补贴标准】: :29元; :27.3元; 2015年:26元; 2014年:24元; 2013年:21元。 津市高温补贴范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广西实际情况,两种情况可享受高温津贴。一是高温,即
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二是高湿,因广西气候特点,高温季节常有高湿现象伴随,且持续时间长,因此,同样适用于享受高温津贴。 气温超40℃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按照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的,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40℃以下的,应按规定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适当增加高温作业劳动者的休息时间,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违规
加班加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