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什么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

2.5k浏览 帮助24人
专业服务 律师认证 退款保障
在线咨询,律师1对1沟通
最新修订 | 2024-02-23
1.如果主债务约定履行期限了,约定的期限届满即为履行期限届满。履行期限届满次日起6个月即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如果主债务没有约定履行期限,债权人债务人主张债权,主张债权之日或告知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即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比如甲借乙5000元钱,约定12月21日之前还清。则12月21日就是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主债务)如还有保证人,则保证人有义务在从该日期起6个月内承担保证责任。(从债务)而在该日期还没到之前不承担保证责任,过了6各月的保证期间后也不承担保证责任。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什么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
投诉/举报
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平台对所呈现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功能性不作任何保证。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78字,预估阅读时间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答? 125479人选择咨询律师
656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什么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
一键咨询
  • 137****00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1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6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2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8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1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2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2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3****51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1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5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4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4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7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3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0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1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1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5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5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1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2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2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5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0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5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4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7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0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0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6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0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8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3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1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80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2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2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4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0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7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7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2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8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2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5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3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0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8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8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苏州152****349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56****670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80****158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如何理解主债务履行期届满
根据民法典,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指的是借款合同等为主合同,担保合同为从合同,主合同中的主债务履行期到了的意思。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43浏览 2024-09-09
怎么理解主债务履行期届满
根据民法典,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指的是借款合同等为主合同,担保合同为从合同,主合同中的主债务履行期到了的意思。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浏览 2024-10-11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怎么认定
1、出借人和借款人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后,就可以认定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不还款的,就构成债务违约。2、进行借贷活动时,贷款人和出借人可以签订借款合同,出借人要按合同约定出借款项,而借款人要按合同约定支偿还借款和利息,否则会构成债务违约。
9浏览 2024-09-01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签订的保证合同该怎么履行
[律师回复] 该保证期限分两种情形看待: 1、主债务履行期已经届满但未过诉讼时效的。 该种保证,仍然是对主债务的保证,因为,在诉讼时效内,债务人仍然有履行债务的义务,而且不能以时效进行抗辩。一般情况下,保证人在签订合同时知道或应当知道主债务的履行期已届满(被欺诈,下述。),其自愿承担保证的行为并没有增加其风险,也没有违反其本意,故此,保证人对在诉讼时效内的债务签订的保证合同,应当从合同生效之次日起开始计算保证期间。保证期间长于诉讼时效的,债务人应当在诉讼时效期间履行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的前置程序。 当然,如果诉讼时效少于六个月即将届满的,就应当参照下述第二种情形,应当对主债务履行期已届满且即将过诉讼时效履行说明或告知义务。否则,由于其债务本身丧失了胜诉权,在本身债务履行出现履行障碍的前提下仍然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是不公平的。 2、主债务履行期已经届满且已过诉讼时效的。 根据担保法第二十条规定:“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该种情形的保证,实际上是对上述一般抗辩权的放弃,由于债权人丧失仅仅是胜诉权,因此,保证人提供的保证行为仍然是对债务的保证,但应该认为,债权人或者债务人要求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时,应当对主债务履行期已经届满且已过诉讼时效进行说明或告知,这属于债权人或债务人的义务,因为,在该种情形下,要求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显然增大了保证人的风险,除非有证据证明保证人事先已经知悉。未履行书面告知义务的,应当视为对保证人的欺诈,依据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进行处理。以下情形均假设已告知保证人的: (1)如果是债务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宜认定是债务人对债权的重新确认,重新计算诉讼时效,这样就转化为了正常保证行为。 (2)如果是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债务人不知情且明确表示不承担债务的,则宜认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形成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债务人知情的,宜认定是债务人对债权的重新确认。 (3)如果是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的,则宜认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形成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是否知情都不应承担责任。
333浏览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如何认定
1、出借人和借款人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后,就可以认定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不还款的,就构成债务违约。2、进行借贷活动时,贷款人和出借人可以签订借款合同,出借人要按合同约定出借款项,而借款人要按合同约定支偿还借款和利息,否则会构成债务违约。
8浏览 2024-09-12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签订的保证合同要如何履行
[律师回复] 该保证期限分两种情形看待: 1、主债务履行期已经届满但未过诉讼时效的。 该种保证,仍然是对主债务的保证,因为,在诉讼时效内,债务人仍然有履行债务的义务,而且不能以时效进行抗辩。一般情况下,保证人在签订合同时知道或应当知道主债务的履行期已届满(被欺诈,下述。),其自愿承担保证的行为并没有增加其风险,也没有违反其本意,故此,保证人对在诉讼时效内的债务签订的保证合同,应当从合同生效之次日起开始计算保证期间。保证期间长于诉讼时效的,债务人应当在诉讼时效期间履行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的前置程序。 当然,如果诉讼时效少于六个月即将届满的,就应当参照下述第二种情形,应当对主债务履行期已届满且即将过诉讼时效履行说明或告知义务。否则,由于其债务本身丧失了胜诉权,在本身债务履行出现履行障碍的前提下仍然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是不公平的。 2、主债务履行期已经届满且已过诉讼时效的。 根据担保法第二十条规定:“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该种情形的保证,实际上是对上述一般抗辩权的放弃,由于债权人丧失仅仅是胜诉权,因此,保证人提供的保证行为仍然是对债务的保证,但应该认为,债权人或者债务人要求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时,应当对主债务履行期已经届满且已过诉讼时效进行说明或告知,这属于债权人或债务人的义务,因为,在该种情形下,要求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显然增大了保证人的风险,除非有证据证明保证人事先已经知悉。未履行书面告知义务的,应当视为对保证人的欺诈,依据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进行处理。以下情形均假设已告知保证人的: (1)如果是债务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宜认定是债务人对债权的重新确认,重新计算诉讼时效,这样就转化为了正常保证行为。 (2)如果是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债务人不知情且明确表示不承担债务的,则宜认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形成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债务人知情的,宜认定是债务人对债权的重新确认。 (3)如果是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的,则宜认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形成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是否知情都不应承担责任。
443浏览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的意思是什么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就是主合同中的主债务履行期到了的意思。关于这个期限,如果当事人有约定主债务履行期限的;则这个期限到了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如果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则债权人在合同期限催告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44浏览 2024-09-25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签订的保证合同应该如何履行
[律师回复] 该保证期限分两种情形看待: 1、主债务履行期已经届满但未过诉讼时效的。 该种保证,仍然是对主债务的保证,因为,在诉讼时效内,债务人仍然有履行债务的义务,而且不能以时效进行抗辩。一般情况下,保证人在签订合同时知道或应当知道主债务的履行期已届满(被欺诈,下述。),其自愿承担保证的行为并没有增加其风险,也没有违反其本意,故此,保证人对在诉讼时效内的债务签订的保证合同,应当从合同生效之次日起开始计算保证期间。保证期间长于诉讼时效的,债务人应当在诉讼时效期间履行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的前置程序。 当然,如果诉讼时效少于六个月即将届满的,就应当参照下述第二种情形,应当对主债务履行期已届满且即将过诉讼时效履行说明或告知义务。否则,由于其债务本身丧失了胜诉权,在本身债务履行出现履行障碍的前提下仍然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是不公平的。 2、主债务履行期已经届满且已过诉讼时效的。 根据担保法第二十条规定:“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该种情形的保证,实际上是对上述一般抗辩权的放弃,由于债权人丧失仅仅是胜诉权,因此,保证人提供的保证行为仍然是对债务的保证,但应该认为,债权人或者债务人要求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时,应当对主债务履行期已经届满且已过诉讼时效进行说明或告知,这属于债权人或债务人的义务,因为,在该种情形下,要求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显然增大了保证人的风险,除非有证据证明保证人事先已经知悉。未履行书面告知义务的,应当视为对保证人的欺诈,依据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进行处理。以下情形均假设已告知保证人的: (1)如果是债务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宜认定是债务人对债权的重新确认,重新计算诉讼时效,这样就转化为了正常保证行为。 (2)如果是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债务人不知情且明确表示不承担债务的,则宜认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形成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债务人知情的,宜认定是债务人对债权的重新确认。 (3)如果是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的,则宜认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形成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是否知情都不应承担责任。
336浏览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安心问
服务承诺
专业服务
18W+认证律师,年普法人次15亿+,律图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律师认证
该律师已经过平台身份认证及执业资格等严格审核,确保律师真实且专业,可放心委托!
退款保障
律图全程保障您的消费权益,律师未服务将自动退款至支付账户。
用户真实评价
  • 很感谢律师给到的意见,也让我们知道怎么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私有财产的权利!
    151****5130
  • 律师非常负责,为我一一解答我不懂的问题,非常感谢!
    180****7865
  • 律师说的很清楚,我一下子就听的明白了,值得信赖!
    156****8186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