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捡到别人的东西不归还,属于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并造成他
人损失的法律现象。属于
不当得利,也属于犯法行为,应该返还,如果不返还,丢失者可以
起诉法院判决返还。《
民法典》规定:“
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拾得人将拾得物拒为己有,拒不返还而引起
诉讼的,按照
侵权之诉处理。
2、根据《民法典》规定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明知那东西是别人遗失的,失主来向你索要的时候你拒不归还,数量达到要求,满足上述要求,则你构成
非法侵占罪。请看:非法侵占罪,也就是侵占罪(
刑法第270条),是指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