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借款合同紧急联系人的责任,是在
债权人联系不上
债务人时,债权人向紧急联系人了解债务人的情况,紧急联系人不对债务人全程承担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
借款人向
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
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
当事人不能达成
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