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一项法定义务,子女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这项义务,而且,
赡养是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的。当子女不履行
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
赡养费的权利。
2、因父母不履行
抚养义务而引起的
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调解或向人
民法院提出追索
抚养费的
诉讼。人民法院应根据子女的需要和父母的抚养能力,通过调解或判决,确定抚养费的数额、给付的期限和方法。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恶意遗弃成年子女已构成
犯罪的,应根据我国
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
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