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交警扣车的时限是这样规定的,如果需要验车:20-30天;不需验车:10-15天。超过20个工作日需报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最长不超过60日。一般在交警
责任认定后,都会告知处理结果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因
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根据《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
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