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由交警认定责任。根据责任承担
赔偿。
2、一般赔偿项目包括:
医疗费、
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
交通费、
误工费、
精神损害赔偿等。
3、伤情严重,经鉴定确定
伤残等级的,还应当赔偿:
伤残赔偿金、辅助器具费等。
4、需要后续治疗的,应当赔偿: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
5、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
死亡赔偿金、
丧葬费等。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
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
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