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设立,不仅可以对
违法者进行制裁,而且可以对
受害人进行补救。这样既能达到惩罚、教育
侵权人的目的,又能收到保护、抚慰受害人的效果,使被害
人的权利得到恢复和补偿。
2、因此有过错方一定不能提出
离婚赔偿,只有无过错方,才能因自己忠于婚姻却受到了物质或精神上的损害而要求
赔偿。
3、在离婚损害赔偿中,只有因为过错方的原因导致
离婚的,无过错方才可依此提出
损害赔偿的请求,如果不
起诉离婚而仅依据此条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以及人
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中
当事人基于此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是不予支持的。
4、比如夫妻俩原是表兄妹,因一些情况而领取了
结婚证,由于法院是禁止三代以内
近亲结婚的,所以这段婚姻本来就无效,但是此时无论是谁都不能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因为法律规定了只有存在
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实施
家庭暴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这四种情况,无过错方才能提出离婚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