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合同对
管辖法院有约定的,且该约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从其约定。如无约定,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确定管辖法院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合同履行地人
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
财产权益
纠纷的
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
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
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
合同纠纷提起的
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