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设立(必须)
公司是从事经营活动的
法人,法人资格与经营资格的取得都需要得到国家的承认,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
营业执照等证件;
2、以营利为目的
股东
出资组建公司的目的在于通过公司的经营活动获取利润,营利性则成为公司的重要要素,并以此区别于不以营利为目的公益法人、以行政管理为目的的国家机关以及非商业性公司。以从事行政管理为目的和主要活动内容的公司不应称为公司,因为它不是严格意义的公司。
3、以股东投资行为为基础设立
由股东的投资行为设立,股东投资行为开成的权行是
股权。股权是一种独立的特殊权利,不同于
经营权等
物权、不同于债权。
4、独立的法人
公司须有独立的财产作为其从事经营活动的基础和承担
民事责任的前提。我国
公司法第3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和
股份有限公司是
企业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