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了,押金应当退还,给付押金的一方有造成对方损失的,押金可以用来抵偿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
当事人可以请求
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
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
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
担保人对
债务人应当承担的
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
担保责任,但是
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解除后,合同已经履行的,应当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因此合同解除了,押金就应当退还,但因
解除合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可以用押金来抵偿损失,押金就不退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