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
拘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原则上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家属。但存在以下两种情形时,可以不通知家属:
1、无法通知到其家属;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
犯罪以及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家属可能会妨碍侦查的。
待有碍于侦查情况消失后,应立即通知其家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
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
被拘留人送看守所
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