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抚养权在男方,女方是不可以带走不给他的,不直接
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能抢走孩子,失去
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
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探望子女。
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
起诉到法院要求中止对方的
探望权。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
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