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意向书有什么
法律效力。购房意向书是指开发商和购房人为将来正式签订
房屋买卖合同而提前所签订的预约合同。具体而言,可能出现以下两种情形:首先,在开发商已经取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购房人与其签订的购房意向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后续
开发商违约,需要双倍返还购房人已经支付的
定金,如果购房人违约,开发商有权不予退还定金。
第二,如果签订购房意向书时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此时购房意向书是无效的,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支付的定金。但如果
起诉至法院,在开庭前开发商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购房人不能因此理由主张购房意向书无效。此外,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若出现房屋烂尾等情况,购房者有可能遭受无法追回定金的损失的这样一种情况。所以,购房人在和开发商签订购房意向书的时候,应该格外的慎重。
《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
强制性规定,不违背
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