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记在夫妻名下陪嫁车辆的,是否是
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车子是婚前办理赠与在一方名下的,应当是一方的
个人财产。
2、如果车子是婚后办理,登记在双方名下,没有明确约定赠与一人的,那么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明确说明只赠与一人的,那么就是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
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获得的
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