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人因履行
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
人损害,公司成立后
受害人请求公司承担
侵权赔偿责任的,人
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未成立,受害人请求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或者无过错的发起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发起人追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五条,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公司成立后受害人请求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未成立,受害人请求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或者无过错的发起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发起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