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
房屋租赁合同经常出现的问题:
一、屋内设施的维修问题。
二、租房前确认租房用途的问题。
三、口头约定的内容最后不能实现的问题。
四、
违约金问题。
五、所租房屋为
二手房东
转租的问题等。
所以在签订
租赁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明确规定双方权利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
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
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
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
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