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死亡人立下了
遗嘱,并且明确说明
私生子有权
继承财产,那么私生子则可以依据遗嘱的内容继承相应的财产,任何人无权剥夺。
(二)如果死亡人未
立遗嘱,那么按照法定的继承方式,由于私生子属于
第一顺位继承人,所以其有权跟死亡人的配偶、父母和婚生子女一起继承财产,任何人不得剥夺其
继承权。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
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
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
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
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
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
同父异母或者
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