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
律师法律分析:
父母死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
抚养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义务。同时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弟、妹,有
扶养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
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