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
律师法律分析:
离婚后拒绝探视的,
探望权人可以申请法院予以
强制执行。法院接到申请后,首先是要求
监护人予以配合,比如送到将孩子送到指定地点与
探视权人见面。监护人如果不听法院要求,仍然拒不履行判决的,法院可根据
情节严重程度对监护人采取罚款、
拘留等措施。
法律依据: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
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
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
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