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
律师法律分析:
对方全责本人不签字的能放车。车辆完成了检验、鉴定后,即使不签字也可以放行被扣车辆。
受害人不签字不影响公安机关依法按程序办事,同样可以放行车辆。根据规定,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
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法律依据:
《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
具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处理。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
证据和当事人、
证人陈述等,认定并记录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
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本规定第六十条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