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还包括支付
违约金和
定金。
1、继续履行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2、采取补救措施是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包括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等。
3、
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
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
赔偿。
4、支付违约金指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
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5、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
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定数额的货币作为
担保。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