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直接与物业公司签订
物业服务合同且未交房的能
不交物业费。
房屋交付后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都已提供物业服务,业主不能以未直接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等原因拒绝缴纳
物业费;房屋尚未交付导致业主未入住未直接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物业费由
建设单位进行交纳,业主不需要交付。
法律依据:
《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
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
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
民法院
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