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由
肇事方的保险公司来支付,如果
赔偿金额超过了保险责任限额的,则由肇事方负责
赔偿。我国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为:
机动车在
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
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人民币;机动车
无责任的,残赔偿限额18000元人民币。至于其他商业险根据
保险合同的约定确定赔偿限额。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
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
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