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被辞退能得到补偿。按照法律的规定,双方没有签订
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
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
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工资。
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
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
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