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诈骗罪预备行为的认定是如何认定的

包同贺律师
2.5k浏览 帮助25人
专业服务 律师认证 退款保障
在线咨询,律师1对1沟通
最新修订 | 2024-02-22
诈骗罪预备行为的认定的规定为:
(一)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和物品的行为。
(二)为达到犯罪目的创造条件的行为,主要指准备工具以外的其他创造条件的行为。
(三)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能够着手。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诈骗罪预备行为的认定是如何认定的
投诉/举报
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平台对所呈现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功能性不作任何保证。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175字,预估阅读时间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答? 125372人选择咨询律师
692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诈骗罪预备行为的认定是如何认定的
一键咨询
  • 131****05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8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2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6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8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8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6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8****86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7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86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1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7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7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8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8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5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7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8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7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2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3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3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1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0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8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4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8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7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8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6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4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3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1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8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8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7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4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3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4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6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4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1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8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0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6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0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4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5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6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8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苏州178****56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52****228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88****655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诈骗罪预备行为的认定
1、有犯罪预备行为即有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2、具有犯罪的目的,即是为了实施某一个犯罪,这个对决定预备行为的性质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如何认定绑架罪的预备行为
绑架罪预备阶段涉及犯罪分子对实施计划的筹备,如购置工具、踩点侦查等。若某人有实施绑架的动机,购齐工具并在疑似目标地点频繁活动做预谋行为,可判断其处于预备阶段。
45浏览 2024-06-12
抢劫罪预备怎么认定?抢劫罪预备怎么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抢劫罪预备怎么认定 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为认定犯罪预备提供了一般标准。但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运用这些标准来认定犯罪预备,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应注意下述三种区分: (一)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罪的预备阶段区别开来。 犯罪预备是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的一种停顿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行为发展的一个过程。无疑,这两个概念是有着密切联系的,因为犯罪预备只能发生在犯罪的预备阶段。但两者的区别也是明显的,犯罪预备是行为人应对其承担刑事责任的一种行为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一个时间的概念,有些犯罪分子可能经过犯罪预备阶段以后进入了实行的阶段并最终完成了犯罪,这时应作为犯罪既遂负刑事责任,而不再单独对犯罪预备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行为在准备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就应当以犯罪预备论处。 (二)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区别开来。犯意表示是在实施犯罪活动以前,把自己的犯罪意图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流露出来。 犯意表示虽然在客观上也表现为一定的行为,但这一行为仅仅是其犯罪意图的表露,例如扬言等,还不属于为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因此,它和犯罪预备具有本质的区别:犯意表示不可能对社会造成实际危害,也不具有对社会的现实危害性,因此刑法没有规定处罚犯意表示。 犯意表示只是一种错误,可以通过批评教育的方式加以解决。而犯罪预备是为着手实行犯罪而制造条件,对社会存在着实际威胁,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刑法明文规定预备犯应负刑事责任。总之,在认定犯罪预备时,正确地把它和犯意表示区别开来,才能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防止出入人罪。 (三)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还必须把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区别开来,犯罪的实行行为主要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不难区分,但也有少数情况,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存在一定难度。 例如、抢劫、等暴力犯罪中的尾随行为、守候行为或寻找被害人的行为等,到底是预备行为还是实行行为?对此,在刑法理论上存在不同观点。我们认为,这些行为的性质基本上还是为进一步实行犯罪制造条件,不能认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而应视为犯罪预备行为。
359浏览
犯罪行为预备行为如何认定?
犯罪行为预备行为的认定必须要存在着预备的行为,比如说为了实施犯罪具体过程而进行一些练习扒窃的技能等等,还包括在之前的犯罪调查,还有就是一定要具有相应的犯罪的目的,最常见的一种犯罪目的就是盗取他人的财物的犯罪目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绑架罪预备行为的认定如何?
绑架罪的预备就是指犯罪分子为实施绑架行为做的准备工作,包括购买犯罪工具,绑架地点调查踩点等行为。如果犯罪分子为了实施绑架罪从而已经购买了需要的犯罪工具,也在绑架地点多次踩点调查,以及其他为了绑架被害人而做出的预备行为,那么就有可能就是犯罪预备。
28浏览 2024-09-26
抢劫罪预备罪怎么认定抢劫罪预备罪的认定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抢劫罪预备怎么认定 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为认定犯罪预备提供了一般标准。但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运用这些标准来认定犯罪预备,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应注意下述三种区分: (一)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罪的预备阶段区别开来。 犯罪预备是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的一种停顿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行为发展的一个过程。无疑,这两个概念是有着密切联系的,因为犯罪预备只能发生在犯罪的预备阶段。但两者的区别也是明显的,犯罪预备是行为人应对其承担刑事责任的一种行为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一个时间的概念,有些犯罪分子可能经过犯罪预备阶段以后进入了实行的阶段并最终完成了犯罪,这时应作为犯罪既遂负刑事责任,而不再单独对犯罪预备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行为在准备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就应当以犯罪预备论处。 (二)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区别开来。犯意表示是在实施犯罪活动以前,把自己的犯罪意图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流露出来。 犯意表示虽然在客观上也表现为一定的行为,但这一行为仅仅是其犯罪意图的表露,例如扬言等,还不属于为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因此,它和犯罪预备具有本质的区别:犯意表示不可能对社会造成实际危害,也不具有对社会的现实危害性,因此刑法没有规定处罚犯意表示。 犯意表示只是一种错误,可以通过批评教育的方式加以解决。而犯罪预备是为着手实行犯罪而制造条件,对社会存在着实际威胁,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刑法明文规定预备犯应负刑事责任。总之,在认定犯罪预备时,正确地把它和犯意表示区别开来,才能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防止出入人罪。 (三)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还必须把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区别开来,犯罪的实行行为主要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不难区分,但也有少数情况,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存在一定难度。 例如、抢劫、等暴力犯罪中的尾随行为、守候行为或寻找被害人的行为等,到底是预备行为还是实行行为?对此,在刑法理论上存在不同观点。我们认为,这些行为的性质基本上还是为进一步实行犯罪制造条件,不能认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而应视为犯罪预备行为。
454浏览
怎样认定犯罪预备行为?
犯罪预备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已具备特定的犯罪构成,中国刑法规定原则上要作为犯罪处理。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绑架罪预备行为的认定如何?
绑架罪的预备就是指犯罪分子为实施绑架行为做的准备工作,包括购买犯罪工具,绑架地点调查踩点等行为。如果犯罪分子为了实施绑架罪从而已经购买了需要的犯罪工具,也在绑架地点多次踩点调查,以及其他为了绑架被害人而做出的预备行为,那么就有可能就是犯罪预备。
19浏览 2024-09-27
保险诈骗罪的预备行为包括哪些,怎样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保险诈骗的行为方式有以下五种: (1)财产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物质财富及其有关利益、人的生命、健康或有关利益。故意虚构保险标的是指在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故意捏造根本不存在的保险对象。以为日后编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保险合同约定保险人只对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引起的保险事故承担赔偿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隐瞒发生保险事故的真实原因或者将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谎称为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以便骗取保险金对确已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的。则故意夸大损失的程度以便骗取额外的保险金。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4)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这是指在保险合同期内,人为地制造保险事故,造成财产损失,以便骗取保险金。 (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这是指在人身保险中,为骗取保险金,制造赔偿条件,故意采用不法手段,造成被保险人的伤亡或疾病。行为人具备上述五种行为方式之一,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构成保险诈骗罪。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保险诈骗罪如何认定 1.划清保险诈骗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关键在于骗取保险金的数额是否达到了较大,未达较大数额,可按一般的违反保险法的行为处理,达到较大数额构成保险诈骗罪。 2.认定保险诈骗罪中涉及有关犯罪的问题。实施保险诈骗活动,故意以纵火、、伤害、传播传染病、虐待、遗弃等行为方式制造财产损失、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结果,骗取保险金的,依照《刑法》第198条第2款规定,按数罪并罚处罚,如放火罪与保险诈骗罪并罚,故意罪与保险诈骗罪并罚,故意伤害罪与保险诈骗罪并罚,等等。 《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保险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431浏览
怎样认定犯罪预备行为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怎样认定犯罪预备行为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如何认定犯罪预备行为
犯罪预备判断需主观上有明确犯罪意图及客观上做准备。若因不可抗力未实施,属预备阶段。刑法规定,预备行为包括准备工具和条件。对于预备犯,可参照已完成犯罪者处罚,酌情从轻、减轻或豁免。
2浏览 2024-06-17
犯罪预备的认定标准
[律师回复] 对于犯罪预备的认定标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为认定犯罪预备提供了一般标准。但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运用这些标准来认定犯罪预备,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应注意下述三种区分: (一)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罪的预备阶段区别开来。犯罪预备是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的一种停顿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行为发展的一个过程。无疑,这两个概念是有着密切联系的,因为犯罪预备只能发生在犯罪的预备阶段。但两者的区别也是明显的,犯罪预备是行为人应对其承担刑事责任的一种行为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一个时间的概念,有些犯罪分子可能经过犯罪预备阶段以后进入了实行的阶段并最终完成了犯罪,这时应作为犯罪既遂负刑事责任,而不再单独对犯罪预备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行为在准备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就应当以犯罪预备论处。 (二)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区别开来。犯意表示是在实施犯罪活动以前,把自己的犯罪意图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流露出来。犯意表示虽然在客观上也表现为一定的行为,但这一行为仅仅是其犯罪意图的表露,例如扬言等,还不属于为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因此,它和犯罪预备具有本质的区别:犯意表示不可能对社会造成实际危害,也不具有对社会的现实危害性,因此刑法没有规定处罚犯意表示。犯意表示只是一种错误,可以通过批评教育的方式加以解决。而犯罪预备是为着手实行犯罪而制造条件,对社会存在着实际威胁,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刑法明文规定预备犯应负刑事责任。总之,在认定犯罪预备时,正确地把它和犯意表示区别开来,才能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防止出入人罪。 (三)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还必须把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区别开来,犯罪的实行行为主要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不难区分,但也有少数情况,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存在一定难度。例如、抢劫、等暴力犯罪中的尾随行为、守候行为或寻找被害人的行为等,到底是预备行为还是实行行为?对此,在刑法理论上存在不同观点。我们认为,这些行为的性质基本上还是为进一步实行犯罪制造条件,不能认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而应视为犯罪预备行为。
403浏览
怎么认定犯罪预备行为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怎么认定犯罪预备行为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如何认定犯罪预备行为
(一)有犯罪预备行为即有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二)具有犯罪的目的即是为了实施一个犯罪,这个对决定预备行为的性质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主观意图对行为的性质具有很大的主导作用。(三)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能够着手。所谓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足以阻碍行为人着手实行和完成犯罪的因素。
16浏览 2025-01-07
抢劫罪预备怎么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抢劫罪预备怎么认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抢劫罪预备怎么认定 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为认定犯罪预备提供了一般标准。但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运用这些标准来认定犯罪预备,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应注意下述三种区分: (一)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罪的预备阶段区别开来。 犯罪预备是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的一种停顿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行为发展的一个过程。无疑,这两个概念是有着密切联系的,因为犯罪预备只能发生在犯罪的预备阶段。但两者的区别也是明显的,犯罪预备是行为人应对其承担刑事责任的一种行为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一个时间的概念,有些犯罪分子可能经过犯罪预备阶段以后进入了实行的阶段并最终完成了犯罪,这时应作为犯罪既遂负刑事责任,而不再单独对犯罪预备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行为在准备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就应当以犯罪预备论处。 (二)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区别开来。犯意表示是在实施犯罪活动以前,把自己的犯罪意图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流露出来。 犯意表示虽然在客观上也表现为一定的行为,但这一行为仅仅是其犯罪意图的表露,例如扬言等,还不属于为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因此,它和犯罪预备具有本质的区别:犯意表示不可能对社会造成实际危害,也不具有对社会的现实危害性,因此刑法没有规定处罚犯意表示。 犯意表示只是一种错误,可以通过批评教育的方式加以解决。而犯罪预备是为着手实行犯罪而制造条件,对社会存在着实际威胁,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刑法明文规定预备犯应负刑事责任。总之,在认定犯罪预备时,正确地把它和犯意表示区别开来,才能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防止出入人罪。 (三)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还必须把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区别开来,犯罪的实行行为主要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不难区分,但也有少数情况,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存在一定难度。 例如、抢劫、等暴力犯罪中的尾随行为、守候行为或寻找被害人的行为等,到底是预备行为还是实行行为?对此,在刑法理论上存在不同观点。我们认为,这些行为的性质基本上还是为进一步实行犯罪制造条件,不能认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而应视为犯罪预备行为。
376浏览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安心问
服务承诺
专业服务
18W+认证律师,年普法人次15亿+,律图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律师认证
该律师已经过平台身份认证及执业资格等严格审核,确保律师真实且专业,可放心委托!
退款保障
律图全程保障您的消费权益,律师未服务将自动退款至支付账户。
用户真实评价
  • 律图的律师专业性强,诚恳真挚,问题真正得到了解决。回复问题较快,是我网上咨询遇到的最好的平台和律师。
    139****9332
  • 对待我咨询的问题,给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对应的法律政策!有耐心的跟我解释所有的法律问题
    151****6684
  • 对待我咨询的问题,给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对应的法律政策!有耐心的跟我解释所有的法律问题
    186****3728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